全球对碳中和的追求使能源系统转型成为气候政策的核心。各国在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可持续性之间的平衡时,加快从化石燃料向低碳替代品的转型既是一项战略任务,也是一项治理挑战(Degirmenci等人,2024年)。虽然发达国家通常采用基于价格的机制(如碳税、排放交易系统和清洁能源标准),但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则依赖公共财政和行政手段来推动变革(Caucheteux等人,2025年)。其中,针对次级政府的基于绩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已成为一种有前景但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政策工具。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和能源消费国,中国为评估此类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环境。近年来,中国将其环境目标纳入“生态文明”框架,将绿色发展视为国家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张丽等人,2022年)。生态补偿是这一议程中的关键工具,它通过政府层面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环境外部性的内部化(Blicharska等人,2022年)。历史上,这种补偿形式主要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补贴,以完成环境保护任务(余斌与徐伟,2016年)。然而,这些安排通常基于投入,奖励的是覆盖面积或花费的资金,而非实际取得的成果,因此往往缺乏引发结构性变革的动力(崔伟等人,2021年)。尽管中国承诺实现碳中和,但其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这需要超越传统指挥控制的制度创新。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基于绩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否能够催化中国的能源结构转型。
2019年,中国推出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ECM),将财政激励与环境质量的相对变化挂钩(杨等人,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的省份或城市(主要通过降低PM2.5及相关污染物来衡量)会从表现较差的地区获得财政奖励(崔伟等人,2021年)。这一创新摒弃了传统的指挥控制方式,转而采用基于同级的竞争机制,将环境成果直接纳入次级政府预算动态(李等人,2022年)。尽管这种方法具有潜在的变革性,但其有效性在实证研究中仍缺乏探讨,尤其是在能源转型背景下。
本研究考察了中国基于绩效的财政机制是否改变了各省的能源消费结构。具体而言,研究比较了实施横向补偿改革的省份与未实施改革的省份在能源来源上的变化。本研究的核心假设是,将财政转移支付与空气质量指标挂钩能够为地方政府创造实质性的财务和声誉激励,从而支持减少碳排放的能源战略(魏东明等人,2022年)。这些战略可能包括淘汰燃煤产能、扩大可再生能源和现代化工业能源系统(Nieto等人,2020年)。为了确定改革的因果效应,本研究利用2002年至2023年间30个省份的交错实施情况。实证策略基于不同时间段的交错差异法,允许比较处理组和未处理组的变化。研究还通过安慰剂测试、合成DID和倾向得分匹配DID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以解决政策内生性和未观察到的混杂因素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不仅关注平均处理效应,还探讨了政策在何种条件下以及如何影响能源结构。研究探讨了三种关键机制:一是绿色金融体系的扩展,它降低了清洁能源投资的资本成本(徐伟等人,2025年);二是产业升级,减少了了对能源密集型行业的依赖(郑伟等人,2021年);三是绿色技术的传播,这得益于地方创新政策(王伟等人,2024年)。这些路径并非相互排斥,在具有支持性制度能力的省份中可能会相互强化。此外,研究还进行了异质性分析,以评估改革效果在不同省份特征下的差异。特别是考虑了环境治理承诺、产业构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差异。具有较大可再生能源潜力的省份可能更容易摆脱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而拥有根深蒂固的煤炭产业的省份可能会遇到政治和经济阻力。理解这些差异对于设计适应性政策框架至关重要。
本研究为相关文献做出了贡献。例如,它建立了生态补偿与能源结构转型之间的直接实证联系,而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污染控制上。此外,本研究评估了不同的补偿设计特征,如固定与浮动、对称与不对称的激励方式。这一维度此前被忽视,通过探讨这些设计要素,本研究扩展了关于财政联邦制和环境治理的实证基础,特别是在横向转移的背景下。此外,它提供了非经合组织国家的实证证据,有助于理解次级机构在气候行动中的作用。此外,本研究基于近期能源经济学的研究,呼吁对次级能源政策进行全面的评估。它通过绿色金融、产业升级和绿色创新揭示了政策传导机制,超越了平均处理效应的范畴。该方法补充了对监管工具(如中国的试点排放交易系统或基于命令的产业政策)的研究(卢伟与赵伟,2025年)。
然而,本研究关注的是一种独特的政策逻辑,即利用财政再分配来激励同级政府的环境表现。类似的例子可见于美国的州级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和欧洲对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响应(Domorenok与Graziano,2023年;Nieto等人,2020年)。尽管如此,很少有研究将基于绩效的物理工具作为能源系统变革的杠杆。在这方面,中国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在一个大型分散行政系统中评估此类方法的有效性提供了难得的实证机会。本研究探讨了三个核心问题:(1)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否促进了省级层面的能源结构清洁化?(2)不同的补偿设计如何影响政策效果?(3)绿色金融、产业结构或创新通过何种机制发挥政策影响?这些问题在中国的分散治理背景下尤为适用。研究结果对多层次治理系统中的气候政策设计具有广泛的意义,直接解决了如何使地方激励与国家或国际气候承诺保持一致的问题,特别是在监管执行不均衡且地方政府在投资和发展决策上拥有较大自主权的制度背景下。
研究的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2节回顾了生态补偿、能源转型财政政策工具和实证研究以及进化技术的文献;第3节介绍了概念框架、数据构建和变量构建以及实证策略;第4节展示了主要结果,随后是对机制的解释、异质性分析和稳健性检验;第5节提出了对次级气候治理的政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