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ancy》:Parents' Decisions Regarding Digital Media Use by Thei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 Old in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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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综述深入分析了阿联酋阿布扎比地区三岁以下阿拉伯儿童的数字媒体使用情况,聚焦父母在内容选择、时间规则与共同参与(joint engagement)等方面的决策策略。研究发现,尽管多数儿童未使用数字媒体,但使用者的屏幕时间差异显著,且父母普遍偏好早期学习活动和阿拉伯语视频内容。研究强调,在数字时代,父母积极的参与式学习(participatory learning)策略对于儿童发展至关重要,并呼吁开发更多具有文化适应性的高质量数字内容以支持非西方语境下的早期发展。
1 引言
全球范围内,幼儿的数字媒体使用持续增加,接触年龄更小,接触设备范围更广。来自美国、英国、德国、瑞士和沙特阿拉伯等国的数据显示,幼儿数字媒体使用呈上升趋势。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父母面临着是否以及如何将数字媒体融入家庭日常生活的决策,这涉及到对适宜内容、使用时长与频率的管理,以及应对媒体暴露潜在负面影响的挑战。
1.1 儿童及家庭特征对幼儿数字媒体使用的影响
已有研究识别出与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相关的儿童、父母及家庭特征。数字媒体使用随年龄增长而增加,这在儿童早期已非常明显。例如,在美国,两岁以下儿童每日使用数字媒体约1小时,而2至4岁儿童则增至约2小时。澳大利亚的一项前瞻性队列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增长趋势。关于性别差异的研究结果不一,不同研究分别显示男孩使用更多、女孩使用更多或无明显差异。在父母及家庭特征方面,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ES),如父母教育程度和家庭经济资源获取情况,与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相关。较低的父母教育程度或家庭收入通常与儿童更高的数字媒体使用时间相关,这种关联在阿根廷、中国等其他地区的研究中也得到印证,表明较低SES与幼儿数字媒体使用增加之间存在一致的早期关联。
1.2 父母调解策略及其与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的关系
基于Valkenburg等人和Clark的工作,数字时代的父母调解理论强调了父母在管理儿童数字体验中的积极作用,并识别出四种调解类型:限制性调解(restrictive mediation)、主动性调解(active mediation)、共同观看(co-viewing)和参与式学习(participatory learning)。限制性调解在幼儿期尤其相关,但各国使用情况差异显著。许多父母会结合使用限制性和主动性调解策略。其他策略包括父母在场,如共同观看或共在(co-presence),以及父母与儿童共同积极与数字内容互动的参与式学习。现有证据表明,参与式调解与儿童发展益处特别相关,当数字体验由支持性成人引导时,幼儿获益最大。
1.3 儿童数字媒体内容
儿童接触的数字媒体内容类型,如应用程序或游戏,可能在预测发展结果方面与总使用时间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研究表明,更长的总屏幕时间与3岁儿童较低的语言技能相关,但接触教育性节目则与较高的语言技能相关。类似地,在中国农村的研究发现,更长的总屏幕时间与运动发育迟缓风险增加相关,但接触教育性儿童友好内容超过15分钟则与较少的社交情绪和行为问题以及较低的运动迟缓风险相关。这些发现突显了高质量数字内容在促进幼儿早期学习、福祉和文化理解方面的潜力。
1.4 阿联酋的儿童数字环境与家庭人口特征
近年来,阿联酋启动了多项国家和地方倡议以支持儿童数字福祉。然而,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年龄较大的儿童,对于婴幼儿的数字媒体暴露研究仍存在关键空白。阿联酋人口构成多样,约11.9%为阿联酋公民,88.1%为外籍居民。国家劳工和签证政策意味着许多低收入移民工人无法与家人团聚,使得父母群体在国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上与总人口存在显著差异,这一特点也反映在本研究的样本中。
1.5 本研究
本研究旨在描述三岁以下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的模式,重点关注使用频率、内容和情境。特别考察了影响父母关于子女数字媒体使用决策的因素,包括与屏幕时间相关的规则和限制、选择的数字内容类型以及父母与子女共同参与数字媒体的程度。研究在阿联酋的阿布扎比进行。阿拉伯地区在发展科学中代表性不足,本研究旨在填补这一领域的知识空白。
2 方法
2.1 参与者
参与者来自在阿布扎比进行的《数字使用调查》。最终分析样本包含1115名来自阿拉伯地区、拥有三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儿童平均年龄为1.56岁,45%为女孩。参与者国籍多样,其中阿联酋公民占比最大(69%)。大多数受访者是母亲(79%),平均年龄30.90岁,绝大多数已婚(98%),且样本受教育程度较高(79%完成了高等教育)。大多数父母在职(87%),多数家庭报告了中高水平的月收入(高于25,000阿联酋迪拉姆)。93%的受访者报告在家主要讲阿拉伯语。
2.2 程序与测量
调查问题涵盖儿童数字媒体使用(即“屏幕时间”)、数字内容暴露、父母参与数字活动以及关于数字媒体使用的规则和实践。家长报告了孩子在上一个工作日和周末使用数字媒体的时间(以小时和分钟计)。调查也评估了数字内容类型(如早期学习活动、阿拉伯语电视或视频等)的使用频率、父母的主动参与程度、以及家庭是否制定了使用规则。所有受访者还使用一个从0到100的滑动条评价了他们管理数字媒体使用方法的严格程度。研究在数据收集前获得了伦理批准,通过面对面访谈进行,调查提供阿拉伯语和英语版本。
3 结果
3.1 数据与分析的准备
数据分析使用R统计软件进行。鉴于大样本量,研究中特别注重效应量以确定实际显著性。
3.2 研究问题一:阿布扎比阿拉伯家庭中三岁以下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的模式是什么?
结果显示,大多数儿童(68%)完全不使用数字媒体。在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中,最常见的是“观看”内容。儿童数字媒体使用时间的分布在工作日和周末相似。使用屏幕的儿童年龄更大,且其父母年龄也更大。家庭收入和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与儿童使用数字媒体有关。在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亚组中,平均使用时间为工作日2小时45分钟,周末2小时32分钟。最常见的活动是观看内容,占总屏幕时间的54%,其次是玩数字游戏(33%),以及数字阅读或被阅读(10%)。
3.3 儿童及家庭特征与数字媒体使用的关联
在全部样本中,儿童年龄与屏幕时间呈正相关。性别在屏幕时间上无显著差异。家庭收入显著关联,收入低于2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家庭儿童屏幕时间更长。父母教育程度无显著关联。在使用数字媒体的亚组中,年龄同样与更长的屏幕时间正相关,性别仍无差异。然而,父母教育程度显著关联,完成高等教育的父母,其子女屏幕时间更长。家庭收入仅与周末屏幕时间相关,收入更高的家庭子女周末使用时间更长。
3.4 父母规则及其与儿童数字媒体使用的关联
在全部样本中,28%的父母报告制定了具体规则。有规则家庭的儿童屏幕时间显著更长。在有规则的父母中,多数设定了时间限制(60%)和特定使用时段(63%)。使用时间限制性应用程序或设备设置的儿童,其周末屏幕时间更高。父母对数字媒体使用管理方法的严格程度平均值为41.13,模式为7(非常严格)。较高的严格程度与稍长的屏幕时间存在微弱但显著的相关性。
在仅考虑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亚组中,58%的父母有规则。有规则的儿童屏幕时间显著更低。有规则的父母中,设定时间限制的儿童在工作日和周末的屏幕时间都更短。使用应用程序或设备设置限制时间的儿童,其工作日屏幕时间更低。在该亚组中,较高的父母严格程度同样与更长的屏幕时间存在微弱但显著的负相关。
3.5 研究问题二:三岁以下儿童使用什么数字内容?
在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中,最常使用的数字内容是早期学习活动和阿拉伯语视频。相反,关于日常生活主题和社交情绪技能的内容使用较少。数字媒体用于通信或消息、社交网络或与同伴在线社交游戏的情况则非常罕见。探索性分析显示,较高家庭收入和较高教育程度的父母报告其子女较少接触日常生活、社交情绪、通信等类型的内容,但在学习导向和阿拉伯语内容的使用频率上没有差异。
3.6 研究问题三:父母在多大程度上共同参与儿童的数字媒体使用?
在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中,父母平均参与他们约一半的屏幕时间。14%的儿童从不与父母共同使用数字媒体。父母参与程度因活动类型而异。观看内容时,8%的儿童从不与父母一起;数字游戏时,20%总是独自进行;数字阅读时,14%独自进行。父母主动参与时间的比例与儿童总屏幕时间呈显著负相关,表明更多的共同参与与更少的数字媒体使用相关。
3.7 屏幕时间、共同参与、规则与社会经济地位的探索性聚类分析
探索性聚类分析发现,在不包含社会经济地位变量的模型中,大多数参与者属于“无屏幕时间、无规则”的集群。在有屏幕时间的参与者中,出现了“高规则”和“低规则、高屏幕时间”等不同模式。当模型加入社会经济地位变量后,参与者主要按父母教育水平聚类。大部分参与者属于拥有本科学历的集群,该集群规则最少,但在屏幕时间或共同参与方面与其他集群差异不大。
4 讨论
本研究首次全面描绘了阿联酋阿布扎比三岁以下阿拉伯儿童的数字媒体使用情况。研究发现,在报告子女使用数字媒体的父母中,较高的父母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与更长的屏幕时间相关,尽管在全部样本中,只有收入保持显著相关。父母采用了多种调解策略,包括设定规则、共同使用媒体以及选择专注于早期学习和阿拉伯语的材料。
从平均屏幕时间看,本研究的样本(包括所有儿童)低于美国、澳大利亚和沙特阿拉伯的报告。这可能是因为大多数儿童不使用数字媒体,反映了父母可能遵循了关于两岁以下儿童避免屏幕时间的指南。然而,在使用数字媒体的儿童中,平均使用时间超过2小时,这与先前研究一致。被动观看内容是最常见的活动。关于儿童特征,本研究重复了先前在其他文化中的发现,即数字媒体使用随年龄增长。未发现性别差异。关于家庭特征,模式因分析样本(全部 vs. 仅使用者)而异。在全部样本中,父母教育程度无关联,而较低收入与更多使用相关。但在使用者亚组中,父母教育程度更高、家庭收入更高的儿童使用时间更长,这与先前发现相反。推测可能的原因包括,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阿联酋父母可能更倾向于将数字媒体视为早期学习和语言发展的工具,并且可能更了解或信任面向幼儿的教育性内容。父母规则方面,三分之一报告有规则,主要是限制性调解策略。在全部样本中,有规则与更高的数字媒体使用相关;但在使用者亚组中,规则与更少的使用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完全限制使用的父母不认为自己有“规则”。父母共同参与方面,大多数父母报告参与了子女约一半的屏幕时间,共同观看比共同参与更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共同参与与更少的屏幕时间相关。在数字内容偏好方面,父母青睐支持早期学习活动和阿拉伯语视频的内容,这反映了促进阿拉伯语接触的努力。然而,父母面临着高质量、文化适配的阿拉伯语数字内容有限的挑战。
4.1 实际意义
研究结果为政策、数字媒体发展和父母调解提供了启示。尽管许多父母遵循国际指南,但仍有相当比例儿童使用数字媒体且时间差异大。研究强调了需要超越简单的屏幕时间限制,转向更精细的公共卫生信息,考虑不同家庭背景和价值观。父母指导应强调如何高质量地使用数字媒体,包括推广高质量、适龄、文化相关的内容,鼓励积极的亲子互动。此外,迫切需要扩展本地制作的、支持早期学习并反映区域文化价值的阿拉伯语数字媒体。
4.2 未来方向与局限
本研究的局限性包括依赖父母报告可能存在偏差、缺乏与当地幼儿家庭人口数据的直接比较、横断面设计无法考察发展结果等。未来研究应采用更客观的追踪方法,探索特定于阿拉伯文化的家庭构成、语言偏好等因素,并进行纵向研究以评估数字媒体使用对儿童发展的长期影响,并关注人工智能集成设备等新兴技术的影响。
5 结论
本研究是首批探讨阿拉伯儿童数字媒体使用、聚焦父母对三岁以下子女的内容偏好和调解策略的研究之一。尽管大多数样本儿童不使用数字媒体,但使用者的使用情况差异很大。父母偏好教育和阿拉伯语内容,并普遍实施时间限制和访问限制。涉及父母在场的调解策略,特别是共同观看,很普遍,而更具互动性的共同参与则较少见。这些发现支持了数字时代的父母调解理论。实际上,研究结果呼吁制定更精准的公共卫生信息,超越屏幕时间限制,考虑阿拉伯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信仰和育儿现实。推广文化相关的高质量数字内容,并鼓励更积极的亲子共同参与,有助于确保早期数字体验对发展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