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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社区中,农村和城市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态度以及他们在冲突与合作方面的表现
《Conservation Biology》:Rural and urban attitudes to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with wildfowl conservation directives in a community in China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02月17日 来源:Conservation Biology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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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调查了中国人与雁鸭类冲突中城乡态度差异及农村居民合作意愿,发现“法德共识型”态度者更愿合作,城乡政策偏好分歧及经济不平衡导致农村不公平感,形成恶性循环,建议实施限额捕猎并回馈社区。
禁止报复性猎杀野生动物的法规普遍存在,但其效果取决于公众对这些法规的认知、遵守情况以及合作意愿。本研究通过调查中国农村社区在减少人与猎鸟冲突方面的合作意愿,探讨了个人态度和社会因素对此意愿的影响。通过对1381名参与者(其中344人为三江平原冲突地区的农村居民,1037人为哈尔滨和北京的城镇居民)进行公开调查和选择实验,我们发现了农村地区对报复性猎杀猎鸟行为的五种不同态度。其中,“法律威慑型”(因害怕法律惩罚而遵守法规)、“法律原则型”(将守法视为强制性义务)和“法律-道德共识型”(法律规范与个人道德价值观一致)的态度最为普遍。仅有持有“法律-道德共识型”态度的受访者表现出较高的保护合作意愿。在猎鸟管理政策方面,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减少猎鸟数量,而城市居民则支持增加猎鸟数量。这种城乡差异,加上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野生动物相关损失主要由农村居民承担等因素,可能导致农村居民产生保护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会因参与决策的机会有限而加剧,进而降低农村居民的自愿合作意愿,形成“农村居民经济损失→城乡保护价值观差异→地方态度转变→农村居民报复性猎杀”的恶性循环。野生动物管理应确保保护成果惠及当地社区。具体措施可包括在冲突严重地区实施科学评估的限额捕猎制度,并将所得收入用于社区保护工作。
中国农村与城市居民对猎鸟保护政策的态度差异
禁止报复性猎杀野生动物的法规普遍存在,但其效果受公众认知、遵守情况与合作意愿的影响。本研究通过调查中国农村社区在减少人与猎鸟冲突方面的合作意愿,分析了个人态度和社会因素的作用。通过对1381名参与者(344名三江平原冲突地区农村居民,1037名哈尔滨和北京城镇居民)的调查,我们发现了五种不同的态度类型。其中,“法律威慑型”(因害怕法律惩罚而遵守法规)、“法律原则型”(将守法视为强制性义务)和“法律-道德共识型”(法律规范与个人道德价值观一致)的态度最为普遍。只有“法律-道德共识型”受访者表现出较高的保护合作意愿。在猎鸟管理政策方面,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减少猎鸟数量,而城市居民则支持增加猎鸟数量。这种城乡差异,加上经济发展不平衡和野生动物相关损失主要由农村居民承担等因素,可能导致农村居民产生保护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会因参与决策的机会有限而加剧,降低农村居民的自愿合作意愿,形成恶性循环。野生动物管理应确保保护成果惠及当地社区。具体措施可包括在冲突严重地区实施科学评估的限额捕猎制度,并将收入用于社区保护工作。
中国农村与城市居民在对待猎鸟保护政策上的态度差异及其对农村居民保护合作意愿的影响
尽管禁止报复性猎杀野生动物的法规已广泛实施,但其效果仍受公众认知、遵守情况与合作意愿的影响。本研究以中国人与雁鸭类冲突为例,通过调查1,381名参与者(包括三江平原冲突地区的344名农村居民和哈尔滨、北京的1,037名城市居民),探讨了农村社区的保护合作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农村地区存在五种不同的态度类型:基于法律威慑的遵守行为、将守法视为义务的行为、以及法律规范与个人道德价值观一致的行为。其中,“法律-道德共识型”受访者表现出较高的保护合作意愿。在猎鸟管理政策方面,农村居民倾向于减少猎鸟数量,而城市居民则支持增加猎鸟数量。这种城乡差异,加上经济发展不平衡和野生动物相关损失主要由农村居民承担等因素,可能导致农村居民产生保护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会因参与决策的机会有限而加剧,降低农村居民的自愿合作意愿,形成恶性循环。野生动物管理应确保保护成果惠及当地社区。具体措施可包括在冲突严重地区实施科学评估的限额捕猎制度,并将收入用于社区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