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Unfiltered Access, Unseen Harms: A Developmental and Public Health Critique of Digital Rights Discourse
Danielle A. Einstein,
Samantha Marsh,
Michoel L. Moshel,
Talia Sinani and
Tracy Burr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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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述批判了当前过度强调数字权利而忽视儿童青少年发展风险的论述。文章主张,数字参与应嵌套在基于年龄限制和支持的、多层次公共健康响应中,优先保障儿童在社交、神经和认知方面的健康发展权利,以对抗成瘾性技术设计带来的风险。
1. 引言
数字技术已深度嵌入儿童和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尽管其沟通和便利的优势常被强调,但这些优势往往被置于发展性后果之上。早期和持续的数字参与如何与核心发展进程(如社交、神经和认知)相互作用,目前常被低估。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出了跨多个领域的担忧,包括幼儿语言发展、神经成熟、大脑组织、认知功能、情绪调节能力以及社交发展——其中,面对面互动的减少和在线社交比较的加剧影响尤为显著。研究还表明,对数字平台归属感的日益依赖,可能导致强迫性或成瘾性的网络及社交媒体使用模式。
2025年有两篇有影响力的文章承认了这些危害,但同时也提出社交媒体可能为青少年带来益处。本文认为,已识别的益处可以通过有节制的兴趣小组、互联网访问以及与特定对象的1:1或小型小组交流来实现。
本综述首先简要提及共识领域。心理健康风险包括:暴露于网络欺凌和不受欢迎的在线性引诱(两者均与青少年抑郁、自伤和自杀行为的高发生率持续相关);接触有害内容和社区,包括可能对体像(特别是对女孩)产生负面影响的促饮食失调内容和外貌导向的理想;花费在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上的时间与心理健康状况差、身体活动减少、认知能力下降以及睡眠紊乱相关。此外,本文补充了以下风险:激进化、攻击性、孤独感上升、自尊心降低以及青春期晚期情绪脆弱性增加。
在澳大利亚,青少年抑郁率急剧上升,反映了国际青年心理健康恶化的趋势。这些困难的慢性性质在女孩中尤为突出,大约一半在青春期期间经历持续性抑郁病程。我们认为,心理健康问题的规模和紧迫性,部分源于行业、研究者和政策顾问未能考虑当前的数字产品如何干扰了发展进程。
围绕青年数字使用和心理健康的更广泛论述已变得极具争议性。权利基础的框架有时淡化了塑造年轻人参与数字环境方式的发育脆弱性。同时,一个旨在解决(部分源于高强度或与发展不匹配的技术使用的)心理健康问题的新兴产业正在扩张。证据一致表明,高水平的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参与与抑郁症状、焦虑和睡眠障碍相关,这表明下游干预措施本身可能并不足够。
本综述旨在剖析那些可能阻碍多层次公共健康方法的关键论点。从公共健康的角度看,一致的、基于发展的信息传递对于引导社区态度和支持父母延迟、减少或重塑数字媒体消费至关重要。育儿实践(如主动调解、设限和支持性共同使用)可能减少有问题的数字参与。主动调解(父母不加批评地讨论媒体相关问题)和一致的设限在儿童期和青春期早期似乎最有效,而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支持自主的实践和亲子关系质量比单纯的规则限制更能促进更健康的数字参与。然而,这些实践难以合理抵消那些旨在利用奖赏敏感性和注意力捕获而设计的环境,这凸显了结构性、监管性和“安全设计”方法的必要性。
1.1. 儿童发展权的首要性
本综述基于一个原则:儿童获得健康社交、神经和认知发展的权利必须优先于其他竞争性权利。这些发展能力是日后行使自主权、表达、参与和知情决策的基础。当数字参与发生得过早、过于频繁或缺乏发展适宜的支持时,它有可能干扰核心调节、社交和认知能力的习得。数字环境可能通过以下机制干扰、取代或扭曲典型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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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发展:数字互动可能取代面对面的游戏和对话,减少解读非语言线索、轮流交谈和解决冲突的机会。在线社交比较和表演性自我呈现可能加剧社交焦虑和孤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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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成长:多任务处理、频繁的通知和算法推送的超个性化内容可能损害持续注意、工作记忆和深度处理信息的能力。快速切换和即时满足可能影响执行功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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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调节:数字媒体常被用作逃避或分散负面情绪的工具,这可能阻碍学习识别、标记和耐受不适情绪的能力。对在线验证的依赖可能削弱内在自我价值感和情绪复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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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形成:在算法塑造的、注重表演和比较的环境中探索自我,可能导致自我概念碎片化、对外部评价过度敏感,并在道德推理和批判性思维成熟之前,过度强调表演性的自我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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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推理:在线环境中匿名的可能性、短暂的关系以及算法对极端内容的放大,可能削弱共情、责任感和对行为后果的理解的发展。
1.2. 重新思考权利的语言
数字空间中的儿童权利通常通过《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UNCRC)来解释。然而,这些框架是为通用的权利主体起草的,并通常假定了一个可能无法反映儿童(尤其是在高度工程化、商业化的在线环境中)不断发展的能力的成熟度、稳定性和能动性水平。标准数字权利框架在应对儿童发展需求方面存在局限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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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表达自由”解释为不受限制的数字访问,可能忽视了儿童在批判性评估信息和抵抗同伴压力方面的能力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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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参与权”和“获取信息权”,但未充分考虑信息环境的质量、算法偏见以及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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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隐私权”的讨论中,可能低估了数据收集和画像对儿童未来机会的长期影响。
虽然标准权利框架存在局限,但发展权本身在数字权利辩论中相对未被充分具体阐述。表3 对比了儿童数字参与的基于权利的框架与发展框架,突显出发展权经常被低估或仅被肤浅地处理。一个没有发展框架的基于权利的方法,倾向于将数字访问本身视为一项核心权利,优先考虑接入和表达,而将潜在危害视为可管理的副作用。相比之下,以发展为中心的框架则将健康的社交、神经和认知发展置于首位,将数字权利(如表达、信息获取)视为嵌套在年龄适宜的限制和支持之内,并强调保护儿童免受可预防的伤害是其“最大利益”的核心。
1.3. 儿童的能动性与获取准确信息
儿童是他们自身数字生活的行动者,但有意义的能动性取决于获取准确、基于证据的信息。在当前的辩论中,数字“益处”的语言常常夸大了那些与心理健康关系不大、并且在过度依赖时可能变得有害的优势。同时,这种框架可能误解或淡化了有据可查的危害。通常被引用的数字“益处”可能是片面的、误导性的或有重要限制条件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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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连接:可能被在线互动量化,但质量低下,可能加剧孤独感和社交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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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探索:可能在算法驱动的“回音室”中进行,强化极端观点,并优先考虑表演而非真实的自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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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获取:可能接触错误信息,且被动消费无法替代主动、深入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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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力表达:可能受平台规则和追求赞许的影响,限制了真正的创造性探索。
1.4. 数字素养计划的作用与局限
数字素养教育现在是学校应对在线风险的核心措施。这些计划旨在培养年轻人评估数字内容、识别网络欺凌和操纵性设计、并就其在线行为做出更明智选择的技能。然而,对广泛实施的课程(例如,网络欺凌和社交媒体素养计划)的评估表明,其效果通常是有限的、在不同亚群中不均一、且是短暂的,缺乏对行为或幸福感持续改善的有力证据。评估通常基于培训的知识测量。项目持续时间短、依赖自我报告、未能充分融入全校实践、以及父母或更广泛社区系统的参与度低,都限制了其影响。
虽然数字素养必须是多层次公共健康响应的一部分,但它本身无法在商业化、注意力驱动的数字环境中保障儿童的发展。过度依赖这些计划可能产生错误的安全感,并将责任转移给儿童,让他们去驾驭那些从根本上与其发展需求不匹配的系统。数字素养计划在支持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和局限性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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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作用:赋能儿童,教授批判性思维技能,减少网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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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局限:效果短暂且有限;将责任个人化;可能忽视结构性驱动因素(如成瘾性设计);在儿童发展能力不足的领域(如冲动控制、前瞻思维)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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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策与实践的启示:需作为更广泛系统方法的一部分;需与年龄相适应;需让父母和社区参与;需通过独立评估证明其有效性。
2. 讨论
在通过发展、能动性和数字素养教育等载体审视了“权利”本位方法的局限性后,讨论转向对构成公共健康方法基础的关键心理学概念的理论探索。本节探讨了成瘾性设计对自我调节、模仿和心理健康的连锁效应。
认识到成瘾性吸引力及其向环境的扩散
设备作为条件刺激:其感官线索(如振动、屏幕亮起)与在不定时间表上传递的社交反馈反复配对,加强了线索-奖赏关联。随着时间的推移,仅线索本身就能引发生理唤起、注意力捕获和接近倾向,正如通知研究所显示的,当手机发出信号或仅仅在场时,注意力不集中和查看手机的冲动会增加。此外,情境特征(如卧室、书桌、夜间)获得了进一步促进参与的联想价值。基于此,重新接触设备的吸引力反映了当代问题性智能手机使用模型中描述的可预测的条件作用和强化过程,而非简单的道德缺陷或缺乏意志力。这种“吸引力”扩散到卧室、家庭和教室。
我们认为,现代数字环境与青少年对奖赏和社会评价的高度敏感性相互作用,重新权衡了目标、动机和不确定性的管理方式。社交媒体平台利用习得的预期和同伴反馈,鼓励频繁和持续的参与。
当代理论修正了马斯洛最初的需求层次,将归属感视为一种基本的、进化基础性的动机,而非“高阶”奢侈品。鲍迈斯特和利里的经典“归属需求论”认为,人类形成和维持亲密关系的紧迫性与基本驱力相当,这一观点在近期关于归属感和幸福感的综述中得到呼应。肯里克等人同样重构了马斯洛金字塔,提出了一个动态层次结构,其中亲和与地位动机可以与生存需求一同被优先考虑。
在设备饱和的环境中,这些社会需求不仅是基本的,而且被持续激活。社交平台不断传递在包容、地位和连接方面潜在得失的信号;归属需求和错失恐惧可靠地预测了有问题的智能手机使用,尤其是在对不确定性容忍度低的青年中。基于技术的社会比较和寻求反馈行为可预测抑郁症状的增加,而年轻人经常报告使用数字媒体来分散痛苦、寻求安慰并满足 perceived 的外部完美标准。这些行为共同标志了一种更广泛的心理转向不安、紧迫感和对不确定性的容忍度降低。不确定性容忍度已被证明可以防止青春期社交焦虑症、恐慌症和广泛性焦虑症的发展。避免不确定性驱动了适应不良的情绪调节机制。它必须成为针对数字媒体使用的预防工作的优先事项。改变这一因素对青少年社交媒体使用的影响已被证明有限。
重要的是,“成瘾性”吸引力应与临床成瘾区分开来,大多数情况更适合被定义为条件性反应和不确定性驱动的查看行为,尽管全球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患病率在18.5%到23.3%之间)可能发展为真正的成瘾模式。承认“成瘾性吸引力”可以促使家庭环境中的成年人进行自我调节。这反过来将帮助父母在技术使用方面树立健康的边界榜样。我们认为,这些信息应在公共健康教育中提供。对这些概念的广泛理解将协助领导者(无论是教育者、图书管理员、父母还是其他决策者)设计有益的做法并改变他们监督的环境。我们已经看到在无手机学校、无手机餐厅和无手机营地中开始的倡议。同样,据报道,科技企业家会故意延迟为儿童提供设备。在一个由学校和父母共同向儿童引入技术的世界里,必须认识到技术成瘾使用带来的危害。
新近的综述和政策报告认为,在这种持续刺激下增强自我调节,将需要协调一致的政策、数字素养教育以及家庭和学校层面的实践。
3. 多层次方法中的要素
近期的技术创新在一个缺乏对其产品不良发展影响认知的世界中蓬勃发展。在这种环境下,任何单一的干预措施或利益相关方都无法独自保护青年心理健康。由于数字环境现在已成为一个核心的社会健康决定因素,并且商业利益驱动着使用,因此需要一个协调的、多层次的响应。对儿童发展、情绪调节和社区凝聚力的危害的否认,阻碍了儿童周围的系统以深思熟虑的指导方针为主导。以下列出了可以考虑和试验的多层次方法的要素:
(1) 监管:基于发展的监管可能包括:
(a) 最低年龄规定,将有效设置用户年龄门槛的责任置于平台;
(b) 注意义务法律,要求平台注意防止用户通过其平台参与而遭受的伤害;
(c) 安全设计原则,移除旨在延长用户使用时间并利用用户自我价值感的元素,如点赞、评论、连续发送、自动播放、下拉刷新、推荐系统、陪伴聊天机器人、随机化游戏功能(例如应用内货币、奖励循环、幸运轮盘、付费进阶);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
(d) 隐私监管,确保不收集未成年用户的数据;
(e) 移除匿名发帖,以增强对传播情绪化内容和/或错误信息的责任感。
欧洲议会议员建议,在严重和持续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况下,科技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个人责任。
(2) 成人教育:
(a) 公共健康教育应认识到便携设备的“成瘾性吸引力”。这将使建议3和4中推荐的新做法常态化。
(b) 为准父母提供教育,让他们了解早年父母和婴儿技术使用的影响。提供育儿教育,支持父母掌握管理早年挑战性行为的替代方法。
(3) 环境改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