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s of Osteoporosis》:Osteoporosis treatment indications following fracture: identifying relevant fracture sites for Fracture Liaison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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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骨折联络服务(FLS)传统上仅纳入主要骨质疏松性骨折(MOF)患者、而忽略非MOF患者是否具有同等治疗必要性的问题,瑞典研究人员针对705名≥50岁的骨折患者开展了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结果发现,无论MOF还是非MOF患者,具有骨质疏松治疗指征的比例均很高(分别为71%和51%),筛查获得一例治疗患者所需筛查人数(NNS)均很低。这表明所有骨折患者都应被纳入FLS,具有重要临床实践意义。
随着年龄增长,骨质疏松性骨折导致的发病率、死亡率和医疗费用急剧增加,成为一个严峻的全球性健康挑战。对于50岁以上的女性,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的终生风险高达50%,男性也达到20%。特别是在瑞典,女性髋部骨折的发病率位居全球前列。更令人担忧的是,初次骨折后的两年内,发生再次(后续)骨折的风险会骤然增加5倍,且这种高风险状态会持续超过十年。尽管已有能有效提升骨密度(BMD)、降低骨折风险的药物问世数十年,但现实中仅有少数患者能获得充分的治疗。为了系统性解决这一临床实践中的巨大差距,旨在识别骨折患者、评估其骨质疏松风险并启动预防性治疗的骨折联络服务(FLS)应运而生。然而,关于“哪些部位的骨折患者应该被纳入FLS”这个问题,目前仍未达成明确共识。许多现有的FLS项目传统上仅限于纳入主要骨质疏松性骨折(MOF,如椎体、髋部、肱骨近端、腕部和骨盆骨折),但对于其他部位骨折(非MOF)的患者是否具有相似的低骨密度和骨折风险特征,从而同样需要FLS干预,尚缺乏足够的证据。因此,确定更全面的FLS患者纳入标准,对于扩大预防范围、更有效地减少未来骨折负担至关重要。基于此背景,瑞典斯科讷堡医院的研究团队开展了一项研究,旨在通过真实世界数据,比较非MOF与MOF患者在关键骨折风险特征及骨质疏松治疗资格上的差异,为FLS的优化提供循证依据。这项研究发表在《Archives of Osteoporosis》上。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研究团队在瑞典斯科讷堡医院(服务于约26.5万居民)开展了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研究纳入了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进行过双能X线吸收测定法(DXA)测量的705名≥50岁的近期骨折患者。研究人员收集了年龄、性别、临床风险因素(CRF)、FRAX?评分、BMD、骨小梁评分(TBS)、椎体骨折评估(VFA)等数据。由四名认证医师依据瑞典国家指南标准,评估每名患者是否有骨质疏松治疗指征。研究通过t检验、卡方检验、标准化均数差和逻辑回归等方法,分析并比较了非MOF组与MOF组患者在基线特征和治疗指征方面的差异。
研究结果
研究人群
研究共纳入705名骨折患者,平均年龄67.3岁,其中69.5%为女性。根据ICD-10编码,患者被分为非MOF组(n=267, 37.9%)和MOF组(n=438, 62.1%)。与非MOF组相比,MOF组女性比例更高,体重更低,身高更矮,骨折发生时间更近,BMD更低,椎体骨折(VF)患病率更高,FRAX主要骨质疏松性骨折10年概率更高,既往接受过DXA检查和骨质疏松治疗的比例也更高。
非MOF与MOF患者均存在高治疗指征率
尽管两组间存在显著差异(p<0.001),但两组中具有治疗指征(建议使用注射剂或骨合成代谢药物)的患者比例都很高:非MOF组为51.3%,MOF组为71.1%。这相当于为了识别出一名有治疗指征的患者,所需筛查的人数(NNS)在非MOF组仅为1.95,在MOF组仅为1.41。这一高比例和低NNS在不同类型的非MOF(如肘部、锁骨、肋骨、膝盖和踝关节骨折)中也保持一致。这一结果直观地展示了纳入非MOF患者的筛查效率。
治疗指征与指数骨折类别的关联分析
在排除了治疗指征待定的病例后,逻辑回归分析显示,与MOF组相比,非MOF组获得治疗建议的几率降低了62%(OR 0.38)。然而,在调整了年龄、性别和股骨颈BMD后,这种关联变得微弱且不显著(OR 0.59)。当进一步调整VFA、既往骨折史、FRAX评分、TBS、临床风险因素和评估医师等变量后,关联依然不显著。这表明,指数骨折部位(MOF或非MOF)本身并不单独决定治疗资格,关键在于患者整体的风险因素(如BMD、年龄等)。
对具有治疗指征患者的分析
在最终获得治疗建议的患者(N=448)中,比较非MOF与MOF患者,发现两者在大多数关键特征上相似。两组在平均年龄、FRAX评分、股骨颈、全髋部和腰椎的T值上均无显著差异。非MOF组中女性比例(67.9%)显著低于MOF组(80.4%),椎体骨折比例(16.8%)也显著低于MOF组(28.6%)。然而,非MOF组患者中类风湿关节炎、继发性骨质疏松症以及有较陈旧性骨折史的比例更高。在治疗建议类型上,两组绝大多数患者(94.9%)被推荐使用抗骨吸收的注射剂治疗,仅少数(5.1%)被推荐使用骨合成代谢治疗。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无论指数骨折部位属于MOF还是非MOF,在FLS评估中被推荐进行骨质疏松药物治疗的患者比例都非常可观(分别为71%和51%),对应的筛查所需人数(NNS)极低(1.41和1.95)。这表明,仅需筛查少量骨折患者,即可识别出需要治疗的个体,且这种效率与骨折部位无关。尽管总体上MOF患者的BMD更低、FRAX风险更高,但在调整了BMD、VFA和其他风险因素后,骨折部位类别本身与治疗资格之间并无独立关联。在获得治疗指征的患者亚组中,非MOF患者往往具有更多额外的风险特征(如多发骨折史),这意味着他们可能需要更全面的风险状况才能达到治疗阈值。
这项研究的意义重大。首先,它提供了强有力的现实世界证据,支持将FLS的纳入标准从传统的MOF部位扩大到所有骨折部位。鉴于非MOF患者同样存在高比例的治疗需求,扩大纳入范围有望让更多高危患者得到及时评估和干预,从而可能进一步降低全人群的后续骨折发生率。其次,研究强调了基于综合风险评估(包括BMD、FRAX、VFA等)而非单纯依赖骨折部位来决定治疗的重要性。这有助于推动临床实践向更精准、更个体化的方向转变。
研究的优势在于对骨折患者进行了全面表征,纳入了详尽的临床风险因素和先进评估工具(TBS、VFA),并由认证医师依据明确指南进行评估。局限性包括研究为单中心、样本收集时间较短、评估医师非盲法(知晓骨折类型)可能引入偏倚,以及将骨盆骨折纳入MOF定义可能带来的轻微影响。尽管如此,研究结果强烈提示,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没有理由在FLS中优先考虑MOF患者而排除非MOF患者。未来的FLS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将这些证据转化为实践,以实现骨质疏松性骨折二级预防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