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全球筛查指南综述

《Survey of Ophthalmology》: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 A global review of screening guidelines

【字体: 时间:2026年05月10日 来源:Survey of Ophthalmology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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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娜·艾哈迈德 | 塞琳·查亚 | 斯鲁杰·潘迪里 | 达维娜·马莱克 | 德尼兹·昂切尔 | 亚瑟·加布里埃尔 | 桑德拉·霍耶克 | 路易斯·贝拉斯克斯 | 亚瑟·布兰特 | 达里乌斯·M·莫什费吉 | 尼梅什·A·帕特尔 美国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布朗大学沃伦·阿尔珀特医学

  尼娜·艾哈迈德 | 塞琳·查亚 | 斯鲁杰·潘迪里 | 达维娜·马莱克 | 德尼兹·昂切尔 | 亚瑟·加布里埃尔 | 桑德拉·霍耶克 | 路易斯·贝拉斯克斯 | 亚瑟·布兰特 | 达里乌斯·M·莫什费吉 | 尼梅什·A·帕特尔
美国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布朗大学沃伦·阿尔珀特医学院

**摘要**
我们评估了全球195个国家中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筛查指南的现状及具体内容,以了解差异、确定差距并指导全球实践。通过PubMed、政府网站和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文章检索了各种语言的国家级指南。纳入研究的时间范围为1998年至2024年发布的文献。仅有65个国家(33%)制定了ROP筛查指南。这些指南中的筛查截止时间在孕周(30-37周)和出生体重(1250-2500克)上存在显著差异。高收入国家更有可能制定相关指南(χ2 = 19.4,p<0.001)。在65个国家中,32个(49%)有急性期筛查终止的指南,26个(40%)有急性期后筛查的随访指南,37个(57%)有治疗指南。没有国家采用针对风险的个性化筛查方法。大多数国家缺乏国家级ROP筛查指南,且许多国家的筛查标准、随访措施和治疗方案存在差异。迫切需要全球性的倡导与合作,以解决主要政策差距,特别是在非洲地区,从而改善ROP的预后。

**1. 引言**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是由于视网膜血管发育不全导致的,可能会使早产婴儿失明。通过适当的筛查和干预,大多数视力丧失的情况是可以预防的。目前需要评估全球范围内的ROP防治工作,尤其是在新生儿存活率上升但专科眼科护理资源有限的地区。新生儿护理技术的进步,特别是补充氧气的规范使用,导致了中低收入国家的“第三次流行病”。在这些地区,尽管早产儿的存活率有所提高,但相应的ROP筛查和治疗项目仍不足,许多婴儿仍面临视力丧失的风险。虽然世界各地已建立了多种筛查方案来识别高风险婴儿并启动必要治疗,但这些指南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高收入国家通常拥有结构完善的筛查计划和严格的标准,而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LMICs),由于培训眼科医生不足、设备缺乏(如儿科视网膜相机)、随访不统一以及新生儿护理设施不发达等原因,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许多LMICs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s)无法使用氧气混合装置甚至进行连续氧气监测。一些国家甚至无法获得抗VEGF药物或视网膜激光治疗。因此,许多婴儿未能及时接受筛查,导致可避免的失明。这一问题还因对当地临床挑战的了解不足而加剧。1968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疾病筛查的10项组织原则,其中之一是筛查应具有经济合理性,即针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筛查。不幸的是,风险因地区而异,导致部分地区的筛查覆盖范围过广或过窄。在美国适用的筛查标准可能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未能有效识别高风险婴儿。ROP筛查指南至少应明确以下内容:筛查对象、时间、频率、治疗时机、急性期筛查的终止以及急性期后筛查的随访。

**2. 方法**
本研究调查了全球195个国家的ROP筛查指南、随访安排和治疗方案。搜索来源包括:1)PubMed;2)世界卫生组织(WHO);3)各国政府网站或眼科、新生儿科或儿科协会的官方网站。关键词包括“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筛查”、“治疗”和“指南”。纳入研究的时间范围为1998年至2024年发布的涉及筛查、随访或治疗方案的文档。若有多个版本的指南,采用最新公开版本。若仅有的公开指南为旧版本,仍予以收录。非英文文献通过Google Translate翻译成英文。除非得到国家级认可,否则个人眼科医生的实践经验、医院系统政策或文章推荐不予纳入。收集的数据包括:孕周(GA)、体重(BW)、月末年龄(PMA)、筛查的额外共病标准、统一/多重指南、随访安排指南、治疗指南、指南语言、发布年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国家收入水平。随访指南根据ROP阶段确定时间节点。治疗指南包括治疗指征、治疗时机和治疗类型。人均GDP和收入水平数据基于2023年世界银行数据或最新一期世界银行数据获取。国家人口数据来自美国政府人口普查网站。第二位审稿人对最初未找到指南的国家进行了进一步核实。

**3. 结果**
**3.1. 筛查——国家和区域指南**
仅有65个国家(33%)制定了全国性的ROP筛查指南(图1)。有些国家没有自行制定指南,而是依赖其他国家的指南(例如美国儿科学会:意大利、北马其顿、韩国;英国皇家儿科与儿童健康学院:希腊、爱尔兰)。区域分析显示,南美洲(7个国家,58%)和欧洲(22个国家,50%)的ROP筛查指南普及程度最高,其次是北美(9个国家,39%)、亚洲(17个国家,35%)和大洋洲(2个国家,14%)。部分国家遵循泛美卫生组织(PAHO)等区域性建议,该组织为南北美洲所有35个国家制定了标准化指南。然而,我们的主要分析仅统计了国家级指南。

**图表说明:**
- 四个国家(El Salvador、Nicaragua、Venezuela、Pakistan)的指南未公开可用。委内瑞拉和巴基斯坦的指南通过当地眼科医生确认为国家级指南。萨尔瓦多和尼加拉瓜的指南在PubMed文章中被引用。
- 高收入国家更有可能制定指南(χ2 = 20.0,p < 0.001)(表1)。高收入组(29个国家,48%)、中高收入组(23个国家,40%)、中低收入组(12个国家,24%)和低收入组(1个国家,3%)分别有国家级筛查指南。有指南的国家人均GDP显著高于无指南的国家(p<0.001)。

**表1. 各收入组别的ROP筛查指南数量**
| 收入类别 | 国家数量 | 拥有指南的比例 | 中位孕周(周) | 中位体重(克) |
| --- | --- | --- | --- | --- |
| 高收入 | 29 | 48% | 31 | 1,510 |
| 中高收入 | 23 | 40% | 33.5 | 1,750 |
| 中低收入 | 12 | 24% | 1,500.5 |
| 低收入 | 29 | 22 | 2,500 |

**表2. 高收入国家的ROP筛查指南**
| 国家 | 孕周(周) | 体重(克) | 额外筛查标准 |
| --- | --- | --- | --- |
| 澳大利亚 | <31 | <1,250 | 特别健康状况不佳或接受超常规氧气治疗的婴儿 |
| 保加利亚 | ≤32 | ≤1,500 | 1,251–2,000克的婴儿,患有严重且不稳定的呼吸系统疾病、需要强心剂的低血压以及长期呼吸困难或氧气治疗 |
| 智利 | <32 | <1,500 | 出生孕周和体重较高的婴儿,临床状况或合并症使其面临ROP高风险 |
| 中国 | <32 | <2,000 | 任何可能需要至少一周呼吸机支持或超过30天补充氧气的婴儿 |
| 克罗地亚 | ≤32 | ≤1,500 | 出生体重在1,500至2,000克之间且/或孕周≤35周的早产儿,接受过≥4小时氧气治疗 |
| 捷克共和国 | ≤31 | ≤1,500 | 长期氧气治疗、严重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动脉导管未闭等并发症 |
| 丹麦 | <32 | <1,500 | 符合特定风险的婴儿 |
| 德国 | <31 | <1,250 | 具有风险因素的婴儿(如超过5天氧气治疗、ECMO使用、严重NEC、BPD、败血症等) |
| 匈牙利 | ≤32 | ≤1,500 | 出生体重在1,500至2,000克之间或孕周超过32周且临床状况不稳定的婴儿 |
| 爱尔兰 | <31 | <1,501 | 出生孕周在31+0至31+6周之间的婴儿 |
| 立陶宛 | <35 | <2,500 |
| 马尔代夫 | <32 |
| 荷兰 | <30 | ≤1,250 | 孕周30-34.0周且/或体重1,250-1,500克,具有机械通气、败血症、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等风险因素的婴儿 |
| 新西兰 | <30 | <1,250 | 孕期内水肿、III级或IV级脑室内出血、严重败血症等 |
| 挪威 | <32 | <1,500 |
| 巴拿马 | <32 | <1,500 | 临床状况不稳定的婴儿 |
| 波兰 | <33 | <1,800 | 出生孕周超过33周且体重超过1,800克的早产儿,伴有心血管呼吸衰竭等 |
| 葡萄牙 | <32 | <1,500 | 体重≤2,000克且长期暴露于氧气环境中的高风险婴儿 |
| 罗马尼亚 | <34 | <2,000 | 出生时缺氧、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需要FiO2>40%氧气治疗等的婴儿 |
| 沙特阿拉伯 | ≤32 | ≤1,500 | 接受超过50天补充氧气的早产儿 |
| 新加坡 | ≤32 | ≤1,500 |
| 斯洛伐克 | ≤32 | ≤1,500 |
| 韩国 | ≤30 | ≤1,500 | 体重≥1,500克且病情不稳定的婴儿 |
| 西班牙 | ≤32 | ≤1,500 | 需要补充氧气的婴儿 |
| 瑞典 | <30 |
| 瑞士 | <32 |
| 阿联酋 | ≤32 |
| 英国 | ≤31 |
| 美国 | <30 |

**3.2. 国家收入水平与指南的关系**
高收入国家更有可能制定ROP筛查指南(χ2 = 20.0,p < 0.001)(表2)。高收入组(29个国家,48%)、中高收入组(23个国家,40%)、中低收入组(12个国家,24%)和低收入组(1个国家,3%)均制定了国家级指南。有指南的国家人均GDP显著高于无指南的国家(p<0.001)。**中高收入国家:ROP筛查指南**

| 国家 | 胎儿周数(周) | 体重(克) | 额外的筛查标准 |
|--------|-----------|------------|------------------------------------|
| 阿根廷 | ≤32 | ≤1500 | 氧疗、宫内或宫外生长迟缓、输血、败血症以及早期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 |
| 亚美尼亚 | ≤30 | ≤2500 | |
| 伯利兹 | ≤32 | ≤1750 | 机械通气、补充氧气、感染、颅内出血、室周白质软化症和缺氧 |
| 巴西 | ≤32 | ≤1500 | 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输血、多胎妊娠、脑室内出血 |
| 哥伦比亚 | <33 | ≤2000 | 根据风险因素介于2000克至2500克和/或33至36周之间:机械通气、缺氧、室周白质软化症、氧气治疗、感染、颅内出血、绒毛膜羊膜炎、脑积水、任何新生儿复苏措施 |
| 哥斯达黎加 | ≤34 | ≤1500 | |
| 古巴 | ≤32 | ≤1700 | 使用氧气、促红细胞生成素 |
| 萨尔瓦多 | <32 | <1750 | 体重1750–2000克且符合新生儿科医生标准 |
| 危地马拉 | <36 | <2000 | 胎儿周数<36周但体重≥2000克且有相应病史(败血症、输血、机械通气) |
| 印度尼西亚 | ≤34 | ≤1500 | 较大胎儿周数和较大体重的婴儿,长期接受氧气治疗 |
| 伊朗 | ≤32 | ≤2000 | |
| 马来西亚 | <34 | <1750 | |
| 蒙古 | <34 | <2000 | |
| 秘鲁 | ≤37 | <2000 | 使用补充氧气、严重新生儿疾病(如败血症、呼吸窘迫综合征、输血) |
| 塞尔维亚 | <37 | <2000 | |
| 南非 | ≤32 | ≤1500 | 体重1500-2000克的早产儿,若有以下风险因素:家族ROP史、心脏骤停、多次(>2次)输血、换血或重度HIE,或氧气监测不佳 |
| 土耳其 | ≤32 | ≤1500 | 接受过心肺支持治疗,或医生认为有ROP风险 |
| 乌克兰 | <37 | <1500 | |
| 委内瑞拉 | <35 | <1750 | 根据新生儿科医生标准 |

**中低收入国家:ROP筛查指南**

| 国家 | 胎儿周数(周) | 体重(克) | 额外的合并症筛查标准 |
|--------|-----------|------------|------------------------------------|
| 孟加拉国 | ≤35 | ≤2000 | 高风险早产儿(>35–<37周);长期氧气治疗、早产呼吸暂停、败血症、血小板减少、需要通气的严重呼吸窘迫、需要长期NICU护理的新生儿 |
| 埃及 | <32 | <1500 | 临床不稳定,包括需要心肺支持的婴儿 |
| 斯威士兰 | <30 | <1500 | 体重在1500克至2000克之间或胎儿周数超过30周且临床不稳定或有ROP高风险(如需要机械通气) |
| 印度 | <34 | <2000 | 胎儿周数在34至36周之间,有风险因素(如心肺支持、长期氧气治疗、呼吸窘迫综合征、慢性肺病、胎儿出血、输血、新生儿败血症、换血、脑室内出血、呼吸暂停、产后体重增长不良) |
| 肯尼亚 | <15 | 1501–2000克(含)的新生儿,和/或胎儿周数>32–35周(含),如果有合并症(长期氧气治疗、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高胆红素血症/黄疸/需要光疗、长期辅助通气、III-I级脑室内出血、呼吸暂停、新生儿酸中毒、多胎妊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心脏缺陷、手术干预、产后体重增长不良) |
| 尼加拉瓜 | <37 | <2000 | 严重窒息、出生结果不佳 |
| 尼日利亚 | <35 | ≤2000 | 出生时接受长期氧气治疗的全部早产儿,入住SCBU且有以下情况: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多次输血、脑室内出血、心脏病、呼吸暂停发作、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
| 巴基斯坦 | ≤35 | ≤2000 | 胎儿周数32-36周,有以下风险因素:严重败血症(S)、出生后十天内因贫血进行红细胞输血(T)、特别需要氧气的使用(O)、临床不稳定的早产(P) |
| 菲律宾 | <32 | <1500 | 胎儿周数32-36周,有风险因素(S-T-O) |
| 斯里兰卡 | ≤32 | ≤1500 | 早产儿有:败血症、低体温、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绀、先天性心脏病、氧气治疗、输血 |
| 突尼斯 | ≤32 | ≤1500 | 出生时胎儿周数≤34周,且至少有一个以下风险因素:长期氧气治疗>72小时、表面活性剂给药或输血、严重败血症、多胎妊娠、反复呼吸暂停、血流动力学障碍 |
| 津巴布韦 | ≤32 | ≤1500 | |

**低收入国家:ROP筛查指南**

| 国家 | 胎儿周数(周) | 体重(克) | 额外的筛查标准 |
|--------|-----------|------------|------------------------------------|
| 利比里亚 | <32 | <2500 | 所有早产儿或低体重的婴儿应在出生后4-5周内进行ROP筛查 |
| 摩尔多瓦 | <32 | <2000 | |
| 3.3. 筛查–指南决定因素** | |
| 胎儿周数和出生体重是ROP筛查的主要依据。不同国家(<30-37周和<1250-2500克)的筛查标准差异很大。31个国家(有指南的国家的48%)将筛查的胎儿周数截止点设定为≤32周。除了中高收入国家(中位数为33周)外,所有收入类别的胎儿周数截止点均为≤32周。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秘鲁和乌克兰的胎儿周数截止点最高,为37周。相比之下,瑞典、韩国、美国、荷兰、新西兰、斯威士兰和亚美尼亚的胎儿周数截止点最低,为30周。33个国家(有指南的国家的51%)将体重筛查截止点设定为≤1500或1501克。体重筛查截止点因收入类别而异(χ2 = 18.28, p < 0.001)。高收入(中位数=1500克)和中低收入国家(中位数=1500.5克)的体重截止点偏低,而中高收入国家(中位数=1750克)和低收入国家(中位数=2500克)的体重截止点较高。亚美尼亚、利比里亚和立陶宛的体重截止点最高,为2500克。荷兰、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体重截止点最低,为1250克。**
| 3.3.1. 非胎儿周数/体重的筛查标准** | |
| 在65个有ROP筛查指南的国家中,44个国家(68%)报告考虑了额外的系统标准或风险因素。最常见的包括需要呼吸或氧气治疗(26个国家,40%)和败血症(15个国家,23%);然而,各国对所需呼吸或氧气治疗的持续时间有不同的要求,以确定为风险因素。 |
| 3.3.2. 针对风险的筛查指南** | | |
|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国家制定针对风险的ROP筛查指南。本分析中,针对风险的筛查指南被定义为包含预测算法(如WINROP、G-ROP)的国家认可的政策,以调整筛查标准或随访频率。尽管这些工具已在个别中心进行了评估,但我们未发现任何国家将其正式纳入国家ROP筛查指南。 |
| 3.4. ROP急性期筛查计划** | | |
| 总共有65个国家(49%)有ROP急性期筛查计划指南。65个国家中有6个(9%)遵循AAP的随访计划指南;其中包括美国、波兰、加拿大、韩国、巴基斯坦和法国。22个国家(34%)以及PAHO推荐了其他不同的随访计划(沙特阿拉伯、秘鲁、委内瑞拉、智利、德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罗马尼亚、西班牙、英国、孟加拉国、埃及、印度、肯尼亚、斯里兰卡、南非、土耳其、阿根廷、伯利兹、哥伦比亚)。4个国家(6%)表示随访时间取决于病例的严重程度,但没有具体时间表(墨西哥、捷克共和国、菲律宾、马来西亚)。 |
| 3.5. ROP急性期筛查的终止** | | |
| 65个有筛查指南的国家中有32个(49%)有急性期筛查终止的指南。AAP指南指出,应根据年龄和视网膜情况终止急性期筛查,包括视网膜血管化完全达到锯齿缘周围360°、无I区或II区ROP的III区视网膜血管化、月经后年龄达到45周且无I型ROP或更严重的ROP,或ROP消退。 |
| 3.6. 急性期筛查后的长期随访** | | |
| 65个有筛查指南的国家中有26个(40%)有急性期筛查后的随访指南(例如,针对斜视、高屈光不正、青光眼、弱视、白内障等潜在问题)。AAP建议在这些并发症发生后4-6个月内进行眼科随访。 |
| 3.7. 治疗** | | |
| 在65个有ROP筛查指南的国家中,只有37个国家(57%)有治疗指南。在37个有治疗指南的国家中,25个国家(68%)和PAHO遵循早期治疗ROP随机试验(ETROP)的疾病分类。各国在推荐的治疗方法和指南中的细节程度上存在差异。26个国家(70%)明确指出I型ROP需要治疗。14个国家(38%)和PAHO推荐激光光凝治疗I型ROP,3个国家(8%)仅推荐I型ROP II期的激光光凝治疗(英国、爱尔兰、马来西亚)。14个国家(38%)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视网膜脱离,可以考虑玻璃体内抗VEGF注射。4个国家(11%)(波兰、菲律宾、孟加拉国、秘鲁)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玻璃体切除术。各国在I型ROP的治疗时间上也有差异。4个国家(11%)(智利、意大利、挪威、菲律宾)和PAHO建议在72小时内治疗I型ROP,而其他国家则提供了更具体的时间范围,包括英国、爱尔兰和巴基斯坦(48–72小时)、罗马尼亚和马来西亚(48小时内)。 |

**讨论**
我们评估了所有195个国家的国家ROP筛查指南的存在及其具体内容。主要发现包括:(1)只有65个国家(33%)有国家ROP筛查指南,许多国家缺乏随访和治疗政策。(2)低收入国家更不可能有筛查指南。(3)没有国家制定针对风险的筛查指南。(4)非洲的政策缺口最严重,只有8个国家(15%)有指南。需要全球性和合作性努力来解决这些政策缺口,最终改善ROP的结果。许多国家没有ROP指南。在研究模式时,发现这些差异通常与国家收入类别有关。高收入(中位数=1500克)和中低收入国家(中位数=1500.5克)的体重截止点较低,而中高收入国家(中位数=1750克)和低收入国家(中位数=2500克)的体重截止点较高。这可能反映了新生儿护理的广泛差异,包括新生儿存活率、NICU基础设施和获得专业眼科护理的机会。我们的结果与“第三次ROP流行”一致;在高收入国家,先进的围产期和新生儿护理提高了存活率,主要影响极低胎儿周数和体重的婴儿,而在低收入国家,由于缺氧、缺少氧气混合器和不精确的氧气协议,较大体重的婴儿更容易发展成I型ROP。因此,来自高收入国家的筛查标准不适用于中低收入国家,因为它们可能无法识别高风险婴儿。随着新生儿护理的改善,全球婴儿的存活率有望提高。预计中低收入国家将面临更大的ROP负担和需要治疗的ROP问题,这些国家目前缺乏基于证据的筛查、随访和治疗政策。重要的是,缺乏国家指南并不意味着临床意识的缺乏。一些国家可能会遵循区域指南,如PAHO的指南或机构协议。对于缺乏ROP指南的国家,应根据经验数据为高风险人群提供指导。鉴于该疾病在许多种族和新生儿环境中的理解仍不完全,建议从广泛的筛查标准开始,并在证明安全后根据经验进行完善。例如,在加纳的阿克拉,Braimah及其同事最初对体重≤2000克和胎儿周数≤37周的婴儿进行筛查。在分析当地发病率后,他们将标准缩小到体重≤2000克和胎儿周数≤32周,且没有不良事件。指南还应考虑周边NICU和门诊筛查场所的情况,这取决于国家的具体情况、医生的可用性以及提前出院的需要。这些非典型的筛查场所可能需要更广泛的筛查标准,因为它们可能配备的氧气混合器和连续氧气监测设施较少。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汇总世界各地的现有筛查标准并按国家收入水平进行分类来支持这些指南的开发。然而,我们认识到国家收入状况并不能充分反映NICU实践和资源的实际情况,这些因素最终影响ROP的风险和结果。因此,在制定指南时,按收入水平分组并匹配当地氧气资源(可用性、混合器、监测设备)是很有用的。另一个关键障碍是区域定制筛查指南的不均衡实施,这导致了ROP护理的显著不平等。在许多中等收入国家,缺乏国家指南往往不仅仅反映了实践上的差异——它可能表明该国某些地区根本没有进行ROP筛查和治疗。例如,在加纳,虽然两个主要城市几乎100%的符合条件的早产儿在门诊接受初步和随访筛查,但其他几个城市则没有筛查计划。这种不一致性不仅强调了建立国家筛查框架的紧迫性,还突显了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建立标准化指南本身并不够,还需要确保所有地区都能公平地获得训练有素的人员、设备和新生儿护理基础设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方供应商与国际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这有助于促进筛查和治疗技能的转移,并支持对必要设备的资本投资,如儿科视网膜相机。然而,那些既拥有筛查和治疗新生儿视网膜病变(ROP)的基础设施和能力的高收入国家,需要正式发布国家筛查指南,以确保内部护理标准的一致性。在低收入国家,新生儿护理正在不断改进,对于那些存活下来的婴儿(他们符合中等收入国家指南中的最广泛纳入标准),开始进行ROP筛查并考虑发布国家指南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理解的是,缺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或没有吸氧设备的国家可能还没有能力建立实际的ROP筛查计划。此外,各国之间的新生儿护理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很难为整个国家推荐统一、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指南。远程医疗和人工智能(AI)可能有助于减轻这些环境中的筛查负担,因为这些技术在伊朗、印度、尼泊尔和蒙古等低收入国家已经显示出前景,但目前还没有FDA批准的用于自主诊断ROP的算法,新的项目仍然需要依赖专家进行评估。另外,远程医疗和AI都依赖于获取相机的经济能力和本地评估人员的存在。最后,为了实现更加统一的政策制定并基于证据来指导实践,各国应考虑建立不仅在国家层面,也在NICU层面的ROP数据登记系统。这样的登记系统将有助于汇总结果和筛查指标,使具有相似新生儿护理能力的国家能够调整指南,提高筛查和治疗的一致性。

在拥有国家筛查指南的国家中,49%缺乏急性期筛查时间表的指南,这是政策上的一个关键缺口。此外,虽然9%的国家遵循了美国儿科学会(AAP)的急性期筛查时间表指南,但全球范围内的检查时间表差异很大。还有51%的国家缺乏ROP急性期筛查的终止标准,60%的国家缺乏长期随访指南。我们鼓励各国在发布指南的同时提供证据及其证据质量的评估,这将有助于更全面的评估。在拥有国家筛查指南的国家中,43%缺乏治疗指南,这突显了第二个关键的政策空白。在37个有治疗指南的国家中,大多数(68%)使用ETROP疾病分类来区分I型和II型ROP。虽然激光光凝术是更为成熟的一线治疗方法,但激光治疗和玻璃体内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注射都被认为是ROP的标准治疗方法。最近的荟萃分析表明,玻璃体内单药治疗与激光光凝术在复发率、需要再次治疗、死亡率或病情进展方面没有差异。尽管如此,只有38%的有治疗指南的国家推荐对所有I型ROP病例使用激光光凝术。大多数有治疗指南的国家(62%)并未提及抗VEGF疗法,而那些提到的国家则通常仅对某些病情较重的病例推荐该疗法。支持将抗VEGF疗法作为主要治疗选择的证据不断涌现,但一些指南尚未更新以反映这些新进展。

在已有国家ROP筛查指南的国家中,优化筛查方案的下一个步骤可能是采取风险适配的方法。TWO-ROP和FIRST-ROP筛查算法是两种在高收入国家显示出成效的个性化筛查方法。这些算法有可能提高筛查效率而不影响患者安全。最终,对于氧气供应条件不一、ROP病症较重或婴儿体型较大的情况,可能需要针对不同风险水平调整算法参数,以确保最佳治疗结果。有证据表明,低收入国家的指南可能需要更新,以便在婴儿出生4周之前就开始筛查某些高风险群体的ROP。未来的研究应集中在不同环境下验证ROP筛查方案,并基于现有资源制定全球统一的随访和治疗指南。

本综述存在 beberapa 限制。本综述仅涵盖了国家级指南,其中有18个国家缺乏国家指南,但可能遵循PAHO的区域指南。此外,还有四个国家同意遵循未获得国家认可的某些指南(意大利、希腊、北马其顿、多米尼加共和国)。包括这些国家在内,共有86个国家(44%)制定了ROP筛查指南。然而,由于各国内部情况的不同以及其他可能具有类似共识的国家的报告有限,这个数字可能并不准确。此外,我们的分析仅限于联合国承认的195个国家,但实际上还有其他地区也发布了ROP筛查指南。例如,台湾最近发布了关于ROP筛查、治疗和随访的专家共识。另外,一些指南文件无法公开获取,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参考了提及这些指南的PubMed文章;但如果这些指南未被收录在搜索范围内的文章中,那么我们描述的那些缺乏指南的国家实际上可能拥有未公开的指南。我们的搜索发现了早在1998年的指南,因此一些指南可能在近年来已经更新但尚未公开。由于这是一项全球性综述,需要注意的是,搜索策略可能天然地将结果限制在英文文献范围内。此外,使用Google Translate翻译非英文文献可能导致医学术语的误解,这是一个潜在的局限性。此外,选择专家的方式也存在选择偏差。另一个限制是搜索策略仅针对ROP筛查指南进行筛选,这可能是我们发现只有51%的有筛查指南的国家具备随访指南,以及只有54%的国家具备治疗指南的原因。最后,各国指南的详细程度各不相同,尤其是随访和治疗指南的细节,这影响了我们分析的质量。

结论
在这项全球性综述中,大多数国家缺乏发布的国家ROP指南,许多国家的筛查标准、随访和治疗方案存在差异。随着新生儿护理的进步,需要采取全球性的合作方法来制定ROP方面的共识并解决关键政策问题,特别是在非洲。

**文献搜索方法**
搜索了以下来源:1)PubMed;2)世界卫生组织(WHO);3)政府网站或国家眼科、新生儿或儿科协会的网站。关键词包括:“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以及“筛查”、“治疗”和“指南”。纳入了1998年至2024年间发布的讨论筛查、随访或治疗指南的文献。非英文文献也被纳入并使用Google Translate翻译成英文。

**关键参考文献**
根据其相关性和对当前实践的影响,选出了两篇关键参考文献。2003年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临床试验确定了至今仍广泛使用的治疗阈值。Fierson等人(2018年)发布的美国儿科学会基于证据的政策声明指导了ROP的筛查工作。

**财务披露**
DMM:AinslyLimited(E)、Akebia(SAB)、Affamed(C)、Alexion(C)、Boehringer-Ingelheim(C)、Clinical Trials Resource Group(SAB)、dSentz Inc.(F, E, BOD)、Feliqs Inc.(C)、Genentech(G)、Icon(C, DSMB)、Insite DME(C)、Ocular Therapeutix(IMM)、Osanni Bio(DMC, C)、Plenoptica Inc.(E, CAB)、Pr3vent Inc(F, E, BOD)、Promisight Inc.(F, E, BOD)、Pykus(E, SAB)、Regeneron(SC, PI)、SLACK, Inc(C)、迈阿密大学(H)、Vanotech Chengdu(C)、RESEARCH TO PREVENT BLINDNESS, INC.(G)、NEI P30-EY026877(G)。

NAP是Apellis、Alcon、Allergan、Atheneum、biogen、Dorc、Alimera、Eye Point、Genentech、Regenx Bio、Regeneron、Lifesciences、Guidepoint和Gerson Lehrman Group, Inc的顾问。

**作者财务披露**
NA、CC、SP、DM、DO、AG、SH、LV、AB。

**资金支持**
NAP得到了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视网膜创新基金(Retina Innovation Fund)、Simouran Family Foundation和Saint Vincent de Paul Foundation的支持。这些资助机构在本研究的设计或实施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

**作者贡献声明**
Nina Ahmad:撰写——初稿、验证、数据整理。
Patel Nimesh:撰写——初稿、可视化、验证、概念化。
Celine Chaaya:撰写——初稿、监督、方法论、调查、数据整理、概念化。
Luis Velasquez:撰写——审阅和编辑、监督。
Sandra Hoyek:撰写——审阅和编辑、初稿撰写。
Darius M. Moshfeghi:撰写——审阅和编辑、验证、监督。
Arthur Brant:撰写——审阅和编辑、初稿撰写、概念化。
Davina Malek:资源提供、数据整理。
Srujay Pandiri:撰写——初稿、数据整理。
Arthur Gabriel:正式分析、概念化。
Deniz Oncel:数据整理、概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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