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ug and Alcohol Review》:Illicit Alcohol in Victorian Off-Licence Retailers: A Preliminary Observational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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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法酒精(illicit alcohol)销售占澳大利亚未记录酒精(unrecorded alcohol)相关税收损失的90%;然而,关于这一酒精市场细分领域的研究十分匮乏。目前尚不清楚非法酒精在澳大利亚是否广泛可得以及其是否适合人类食用。在这项初步调查
摘要:非法酒精(illicit alcohol)销售占澳大利亚未记录酒精(unrecorded alcohol)相关税收损失的90%;然而,关于这一酒精市场细分领域的研究十分匮乏。目前尚不清楚非法酒精在澳大利亚是否广泛可得以及其是否适合人类食用。在这项初步调查中,为确定即时可得性,研究人员于2025年6月、7月和9月期间访问了维多利亚州墨尔本高社会经济区域(high socio-economic areas)的四家持牌酒精零售商。研究人员发现并购买了三种疑似非法酒精产品和一种对照产品,并将所有四种产品提交进行化学测试。访问的四家零售商中有三家库存有疑似非法酒精产品。这些产品是其类别中最便宜的产品。测试的两款产品含有的增塑剂(plasticizers)和甲醇(methanol)水平远超食品安全标准。该研究证实非法酒精产品在澳大利亚流通,并由持牌零售商与合法酒精产品一同库存,违反了食品安全、酒类和税收法规。诸如欧盟(European Union)现行的规定(如常规化和抽样检测食品产品)等法规有可能降低此类产品在商店库存的可能性;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这种做法的普遍程度。迫切需要进行跨学科研究,以了解澳大利亚非法酒精的普遍性、性质和规模,从而为证明和推动采取主动政策方法以遏制这一市场提供依据。
本文解读的论文《维多利亚州持牌外卖酒类零售商中的非法酒精:一项初步观察性研究》(Illicit Alcohol in Victorian Off-Licence Retailers: A Preliminary Observational Study)发表在期刊《Drug and Alcohol Review》上。
研究背景方面,未记录酒精(unrecorded alcohol)是指逃避管辖区常规销售监控和税收工作的酒精产品,包括本地制造、掺假或从外部司法管辖区进口的产品。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未记录酒精消费占全球酒精消费的21%,而在澳大利亚,未记录酒精消费估计占总本地酒精消费的7.5%至14%,市场规模接近10亿澳元,其中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估计非法销售占未记录酒精市场的90%。非法酒精通常涉及故意在税收和监管系统之外销售酒精,不仅违反税收立法,还可能违反酒类立法和法规(如未经许可的生产或分销)或食品安全标准(如掺假酒精)。非法酒精增加了廉价酒精的供应,与人口消费水平和相关危害的增加有关,并可能对酒精依赖者和低收入人群造成不成比例的伤害。此外,非法酒精可能使消费者接触到乙醇以外的有害化合物,增加毒性和意外危害,例如ATO曾报告在澳大利亚发现受污染的非法酒精样本中含有不适合人类消费的叔丁醇(tertiary butanol)。全球非法酒精市场被视为一个混合市场,合法企业与非法活动交织在一起,非法酒精的分销可能涉及零售环境中的持牌经营者。尽管存在这些影响和风险,但关于非法酒精产品在澳大利亚酒精市场中的可用性和可见性的知之甚少。鉴于目前估计的非法酒精市场规模,以及该市场可能增长和扎根(类似于最近澳大利亚非法烟草市场的扩张),迫切需要研究这一市场细分领域的运作,首先核实这些产品在澳大利亚的可用性。
研究人员开展了一项初步调查,旨在评估非法酒精产品目前是否可通过酒精零售商购买,如果是,确定它们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研究得出的重要结论包括:在墨尔本高社会经济区域的持牌酒类商店中可以购得潜在危险的非法酒精产品;这些产品是其类别中最便宜的,且部分含有超标的甲醇和增塑剂污染物;这表明非法酒精可能在澳大利亚广泛可用,且亟需开展跨学科研究以确定其普遍性、性质、生产分销机制及健康影响,从而推动主动的政策应对。该研究的意义在于首次通过实地购买和化学检测证实了非法酒精在澳大利亚正规持牌零售渠道中的流通及具体化学危害,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提供了紧急的实证依据。
为开展本研究,研究人员采用了几个主要关键技术方法:首先是与澳大利亚税务局(ATO)酒精消费税官员进行咨询,以了解未记录酒精销售情况及非法酒精产品的特征(如常见类别、包装和价格特点);其次是进行实地测试购买(test purchases),研究人员在2025年6月、7月和9月访问了位于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大都市高社会经济区域(high socio-economic areas)的四家独立经营的外卖酒类零售店(off-licence retailers),重点关注烈酒(spirits)类别中的低价产品和包装特征,共购买三款疑似非法伏特加产品和一款知名品牌的对照产品;最后是进行化学测试,将所有四款产品提交至NATA认可的ChemCentre设施,使用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Gas Chromatography Flame Ionisation Detection, GC-FID)定量常见醇类(如乙醇、甲醇),并使用气相色谱-质谱(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进行广义筛选以评估污染物。
研究结果部分,首先是产品销售特征(Product Sale Characteristics)。每款非法产品都是各访问零售商按酒精含量出售的最便宜的伏特加形式,所有产品似乎都有相对廉价的标签、玻璃瓶和瓶盖,且均标记为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生产。产品A从一个公开广告廉价伏特加的商店获得,产品标有本地制造,瓶子存放在店前的敞口大容器中,标签合规但无条形码,并有金属不可重新密封的瓶盖。产品B从一家明显销售非法电子烟产品的零售商处购买,未明确广告,与其他伏特加产品一起库存,售价用钢笔写在普通纸上,怀孕警告标签不合规,瓶内有可见棕色薄片,并有可重新密封的塑料旋盖。产品C作为特价商品在其他伏特加产品中广告,零售商称购买时仅库存2个月,在商店在线目录中无法找到,标签相比同一蒸馏酒厂的其他产品显得廉价但合规。
其次是产品化学特征(Product Chemical Characteristics)。产品A含有低水平的甲醇、一种调味剂和塑料污染物(DEHP,即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产品B被发现含有酒精蒸馏副产物、甘油、超过澳大利亚指南规定的伏特加甲醇可接受范围的甲醇水平,以及塑料污染物(DINP,即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其中的棕色薄片未通过化学分析识别。产品C和对照产品均未含有额外的醇类或污染物,产品C含有一种调味物质,对照产品含有酒精蒸馏副产物。具体而言,产品A的实际乙醇含量为39±3.9% vol,甲醇检出量为1.2±0.1 mg/L;产品B的乙醇含量为34±3.4% vol,甲醇检出量为1100±110 mg/L;产品C的乙醇含量为37±3.7% vol,甲醇<1.0 mg/L;对照产品的乙醇含量为37±3.7% vol,甲醇<1.0 mg/L。
讨论部分总结:研究人员的初步调查结果令人担忧,证实了非法酒精产品可从常规持牌酒类商店购买,且澳大利亚税务局证据表明这些产品在全国可用。从监管角度来看,这些产品受维多利亚州《1984年食品法》(Food Act 1984)、《澳新食品标准法典》(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Standards Code)和《1998年酒类控制改革法》(Liquor Control Reform Act 1998)管辖。维多利亚州及澳大利亚所有其他州和地区的零售商必须从持牌批发商处购买酒精,并被要求知道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但没有明确要求零售商核实批发商是否确实持牌,也没有要求建立可追溯性系统,这使得难以确定零售商自身是否知晓其在库存非法酒精产品,这与欧盟(European Union)的监管环境不同(欧盟《通用食品法》Reg. (EC) 178/2002要求零售商建立和维护记录供应商身份的可追溯性系统,且欧盟采取主动预防性的食品监管方法,包括对产品进行官方例行控制和抽样检测)。在产品A和B中发现的污染物表明增塑剂可能在蒸馏、储存或装瓶过程中浸出到酒精产品中,摄入足够水平的这些增塑剂可能对肝脏、肾脏、生殖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长期负面影响;例如,在24小时内摄入产品A可能超过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设定的平均体型成年男性DEHP耐受每日摄入量的一半以上。产品中甲醇的存在同样令人惊讶,特别是产品B,虽然检测到的甲醇水平低于被认为会导致眼科伤害或致命的水平,但违反了澳大利亚食品标准,并对这些产品的质量控制提出质疑。
研究结论(Conclusion)部分翻译:分析表明,潜在危险的非法酒精产品由持牌零售商库存。研究人员仅通过对研究人员便利的出口进行最少量的调查,就识别出了三种潜在的非法产品,这表明可能存在广泛的可用性。目前对这些产品的消费知之甚少,但它们可能不成比例地被弱势群体购买,如收入有限的年轻人和酒精依赖者,使这些群体面临增加的伤害风险。这些早期结果凸显了通过协作的跨学科研究计划来解决这一酒精市场细分领域的紧迫性。这一研究计划至关重要,因为非法酒精市场可能需要政策回应。为了证明向主动政策回应转变的合理性,并确保此种回应足够有效,该研究计划应涉及政策制定者(研究的最终用户)以及来自ATO、澳大利亚边境 force(Australian Border Force)、警察、酒类监管机构、急诊医学和公共卫生的代表(在其工作中